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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云水谣》——以爱为名,你选择何种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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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3 09: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我走出影院,心中依然装满了深深的感动,为陈秋水、为王碧云,为薛子路,但偏偏对王金娣仍无好感。
  
  
  是的,王金娣深深爱着陈秋水,她为陈秋水付出了很多,包括无微不至的照顾,包括千里追随,包括冒名顶替,能为所爱之人这样无怨无悔的付出真的是没有多少人可以做得到,而她也确实感动了很多观众,但我没有,而且我始终认为她爱的方式有问题!
  
  
  试想一想,在“爱”的名义下,我们可以做些什么?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
  
  
  我们可以不征求所爱之人的同意,乘乱拿走他心爱的东西,美其名曰“留念”吗?我们可以冲着受艰苦环境和相思之情双重折磨的爱人说,来到你的身边是“我可怜你!”吗?我们可以用“如果你爱王碧云,你就爱我吧”的理由来强迫对方“爱”自己吗?她尊重对方的意愿了吗?这种霸道的方式难道可以因为王金娣很爱陈秋水,而且还能很好地“照顾”他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行为吗?
  
  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一个深爱孩子的母亲强迫并不热爱演奏的孩子将所有课余时间用来练琴,当然她自己也付出了很多,花费不菲,全程陪练和给予了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且练琴好啊,考了级升学可以加分,以后还可以多一技旁身。现实中这样的母亲还真不少,但我不敢苟同她们的做法,因为在“爱”的名义下,她们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难道这样的母亲就是个好母亲吗?这种做法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受到推崇吗?
  
  爱他,首先就应该尊重他;
  
  爱他,就应该无条件地支持他自己的选择;(当然是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
  
  爱他,最好的方式不是占有他,而是和他心灵相通,在他需要的时候可以为他付出所有。
  
  
  
  回头再看看王金娣的爱情。虽然她名为“王碧云”,但名字是虚的,人还是那个人。我这里只讲爱情,不谈婚姻,是因为前者单纯一点,后者涉及了太多的干扰因素。当然,在《云水谣》里,爱情≈婚姻
  
  
  爱情,最高境界当然是“灵与肉”的结合;
  
  如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只能二择一的话,要不就是精神上的,要不就是身体上的。当然两者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互渗透,进而发展出合二为一的例子也不少。
  
  
  我这里只谈对于爱情,我们会接受何种获得的方式?
  
  
  如果只能二择一的话
  
  王金娣选择了后者,就是用自己的身体去“照顾”他的身体。为此她可以放弃舒适的生活,可以放弃自己的名字。
  
  说白了就是:既然得不到你的心,能得到你的人也成!但就是不愿意以朋友的方式,默默地守候在他的身边,直到陈秋水主动接受自己为止。
  
  
  至于王金娣的那句话——"如果他今生见不到你,来生我陪着他一起去找你"也让我不爽
  
  ——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容不下第三者,为什么王金娣就不可以说:“如果他今生见不到你,来生我帮他去找你。”又或者说:“如果今生你们不能相见,我祝福你们来生白头偕老”呢?
  
  “我陪着他”——怎么就这么刺耳?
  
  
  对于这样的爱情,我可以理解,但无法感动。
  
  
  让我感动的是陈秋水和王碧云间的相互吸引,相互承诺,相互思念的纯粹爱情,没有杂质。
  
  哎,一辈子能够遇上陈秋水这样一个极品男人并与之相爱,也是一种福气,苦等几十年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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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3 11: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豆豆很有感触啊。 ~~~一定要看看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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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3 14: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电影院看了~没啥大感觉~~问了一下旁边的同志们~~都反映说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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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3 21: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啊……

期待dvd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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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4: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文章,我觉得还真得看看了。影片一直放在电脑没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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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22: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讨厌王金娣,角色设计太勉强,不符合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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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11: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很喜欢陈坤,但是这部片我却不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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